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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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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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4.5g*8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93 |
国药准字Z500204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宣肺解表,镇咳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呕吐,咽喉肿痛等症。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肝气郁结,胸胁胀满,呕吐酸水,脘腹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荆芥、防风、麻黄(蜜炙)、苦杏仁(炒)、紫菀(制)、款冬花(蜜炙)、白前(制)、百部、前胡、桔梗、陈皮。 |
柴胡、当归、白芍、赤芍、白术(炒)、香附(醋制)、郁金、延胡索(醋制)、川楝子、木香、半夏(制)、黄芩、川芎、莱菔子(炒)。包衣辅料为赭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至黑褐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
1.本药宜用温开水送服。 2.服药期间忌气怒,忌食生冷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