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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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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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45g |
每粒装0.42g |
生产企业 | 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9 |
国药准字Z51022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开郁行气,止痛。用于胃痛,腹痛,嗳气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鸡蛋壳(炒)、天花粉。 |
木香、栀子、石榴皮、闹羊花、豆蔻、荜茇。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2.规定的服用量内,分次用温开水吞服为宜。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超过有效期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