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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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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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45g |
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9 |
国药准字H20153169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成分 |
鸡蛋壳(炒)、天花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台物。 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 分子量:604.3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