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45g |
0.2克 |
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9 |
国药准字H10950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3~4次。 |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鸡蛋壳(炒)、天花粉。 |
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呱分子量:C10H16N6S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