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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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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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大黄0.15g,碳酸氢钠0.15g,薄荷油0.001ml |
1.3g/袋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243 |
国药准字H1095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食欲缺乏、胃酸过多。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大黄0.15克、碳酸氢钠0.15克、薄荷油0.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褐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老年人及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