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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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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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3克(含铋110毫克) |
生产企业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3020098 |
国药准字H200337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食欲缺乏、胃酸过多。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粒。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大黄0.15克、碳酸氢钠0.15克、薄荷油0.001毫升。辅料为: |
本品每粒含枸橼酸铋钾0.3克(相当于铋0.11克)。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和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老年人及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