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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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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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15袋 |
8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莱阳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13 |
国药准字Z370209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白砂糖、羧甲基纤维素。 |
莱阳梨、麻黄、杏仁水、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清凉,味甜略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