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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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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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3gx12袋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32 |
国药准字H420225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1袋),3-5岁0.6克(1袋半),6-8岁0.8克(2袋),9-13岁1.0-1.2克(2袋半-3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3-4)袋。一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16~21 1~1.5 一日3次 7~9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至黄 色或淡橙黄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