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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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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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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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58 |
国药准字Z450204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清热,凉血。本品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吗,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硬脂酸镁。 |
三七叶茎1500g﹑三七花75g。 |
性状 |
本品为桔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凉、苦 |
本品为灰黄色的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显灰黄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出血较多或不止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