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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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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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x10袋/盒 |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江西仁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269 |
国药准字H36022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g,一日2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淡橙黄颗粒。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华药师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