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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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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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0.3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49 |
国药准字H37021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1.镇痛、解热: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公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疼痛等症状缓解,同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改变风湿热的基本病理变化,也不能治疗和预防风湿性心脏损害及其它并合症。 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幼年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4~8岁儿童,一次0.5片;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3克。辅料为淀粉、酒石酸、羟丙甲纤维素、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