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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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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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1.5g |
5g(黑宝)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2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镇惊,祛风化痰。用于小儿风痰壅盛所致的惊风,症见高热神昏、惊风抽搐。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胆南星、天竺黄、茯苓、琥珀、人工麝香、全蝎、僵蚕(炒)、雄黄、朱砂。 |
熊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略苦。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