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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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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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9g |
每片重0.35g |
生产企业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82 |
国药准字Z20080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镇痉定惊。用于小儿惊风高热,手足抽搐,痰涎壅盛,神昏谵语。 |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6~0.9克,一日2~3次;三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全蝎、僵蚕(制)、体外培育牛黄、朱砂、冰片、黄连、胆南星、天麻、甘草。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而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