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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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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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粒 |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98 |
国药准字H330203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慎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吗,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桔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凉、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