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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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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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 |
1.5g/粒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108 |
国药准字Z200641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苗医:中医:解毒燥湿,收敛止血。用于湿热内蕴所致的内痔少量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纳入肛门中。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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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三七。 |
忍冬藤,苦参,黄柏,五倍子,蛇床子,地瓜藤,聚乙烯二醇,聚乙烯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粉末;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至棕黑色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