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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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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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10g;每袋装1g;每袋装3g |
基片重0.3g;每片重0.42g |
生产企业 |
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 |
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623 |
国药准字Z340207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月经过多、崩漏、吐血、鼻衄、咯血、尿血、便血、血色鲜红或紫红;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及多种出血症、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 |
断血流。 |
性状 |
散剂 |
本品为红色的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