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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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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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10g |
0.5单位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38 |
国药准字H200518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成分 |
三七。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性状 |
散剂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