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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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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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10g:0.1g*15g |
生产企业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441 |
国药准字H19980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除湿杀虫。用于湿毒蕴结而致的足癣、手癣及霉菌引起的其他皮肤病。 |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洗净患部后,涂上药液,每日一次,每次连续涂2~3遍,6~10日为一疗程。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冰醋酸、花椒、氯化钠。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有特臭,味酸。 |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
注意事项 |
如水泡内部溃疡面接触不到药液,可用消毒针将水泡挑开后,再涂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