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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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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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57 |
国药准字Z360205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肌,清热,止泻。用于泄泻腹痛,便黄而粘,肛门灼热。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泄泻腹部凉痛者忌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者禁服。 |
成分 |
葛根、黄芩、黄连、炙甘草。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蔗糖、尼泊金乙酯、香料。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久至有少量沉淀;味微苦,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泄泻腹部凉痛者忌服。 2.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浮肿的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治疗因滥用抗菌素造成的菌群紊乱病人疗效欠佳。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12.本品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