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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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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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x12袋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国药准字B200200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清热利湿,活血止痛。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异常,腰腹疼痛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忍冬藤、鳖甲、连翘、草红藤、蒲公英、紫花地丁、大青叶、升麻、蒲黄、椿皮、茵陈、海金沙。辅料为琼脂,吐温-80,甜蜜素。 |
性状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振摇易散的沉淀;气清香,味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便溏或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5.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或腰腹疼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