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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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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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x12袋 |
15ml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国药准字Z4402347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成分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核桃油、黄柏、五倍子、薄荷油、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澄清的液体;具冰片香气,味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