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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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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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1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1 |
国药准字H20052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轻度化脓性皮肤病。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头晕、头痛、困倦、口干、乏力、偶见嗜睡,健忘及晨起面部支端水肿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呋喃西林1毫克。辅料为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乙醇、蹦酸、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分子式:C22H23ClN2O2。分子量:382.89。 |
性状 |
本品为亮黄色半透明的半固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3.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