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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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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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万单位)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59 |
国药准字Z4402285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重症患者静脉滴注。一日20~40毫升,以10%葡萄糖注射液200毫升或生理盐水注射液100毫升稀释后使用。 |
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板蓝根、胆酸、黄芩甙、金银花、水牛角、珍珠母、栀子、猪去氧胆酸。 |
性状 |
本品为内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有表证恶寒发热者慎用。 2 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混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