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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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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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万单位) |
0.25g*20粒 |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59 |
国药准字H20065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小儿剂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建议饭前1小时使用。本品常用推荐剂量如下:成人250mg(一粒),每6小时一次。如果采用每日两次的用药方法,则建议每次500mg(2粒),每12小时一次。儿童30~50mg/公斤/天,分2次服用 |
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 |
1.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2.过敏反应:风疹、轻度皮疹。3.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
红霉素碱 |
性状 |
本品为内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无色透明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
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