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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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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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100丸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24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用法用量 |
口服液,每支10毫升,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早晚服用。60支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鹿茸、制何首乌、淫羊藿、干姜、甘草、大枣、维生素B1。辅料为蔗糖、苯甲酸、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辛。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胡药师。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