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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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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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45支 |
35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国药准字B20020541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活血,用于改善气虚血瘀所致黄褐斑,兼见倦怠乏力,面色少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人参茎叶总皂苷,沙棘油。基质为液状石蜡、白凡士林、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 2,6- 二叔丁基对甲酚(BHT)。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忧思恼怒,保证充足睡眠,避免日光暴晒。3.涂用期间不宜同时使用化妆品和其他外用药。4.伴有妇科、内科等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涂用2周无明显效果应向专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