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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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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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45支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国药准字B2004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健脾益肾,宁心安神,活血化瘀。适用于心气虚或气虚血瘀证引起的神疲乏力,胸闷心悸,腰膝酸软,头晕耳鸣,排尿困难,尿后余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月经量多者禁服;患脑血管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人参、黄芪、沙棘、枸杞子、淫羊藿、三七、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有少许沉淀,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