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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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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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45支 |
每袋重9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89 |
国药准字Z35020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脾益气,燥湿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量不多,气虚痰多,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乙醇。 |
党参、白术(麸炒)、茯苓、半夏(制)、陈皮、甘草(蜜炙)。辅料为生姜、大枣。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黄白色的水丸,味微香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葵花药业人参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