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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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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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24片/盒 |
复方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110224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 |
用于咳嗽、咳痰,也可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单纯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毫克、甘草浸膏8.75毫克、杏仁5毫克、石膏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淡黄褐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运动员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