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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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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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24片/盒 |
30mgx1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20000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