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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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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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x24片/盒 |
对乙酰氨基酚162.5mg,盐酸伪麻黄碱15mg,氢溴酸右美沙芬7.5mg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20010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干咳。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6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油状液。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3.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孕妇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