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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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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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30mg |
30mgx10粒x6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43 |
国药准字H46020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治疗5-14天,继以尼莫地平胶囊,每次60mg(2粒),每日6次,服用7天,少量水送服完整胶囊,与饭时无关,连续服药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减量或中断治疗。严重的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的降低和代谢消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 |
副作用 |
l. 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 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 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 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 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 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 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 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 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 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 肝炎。3. 皮肤刺痛。4. 胃肠道出血。5. 血小板减少。6. 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禁忌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 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 低血压患者。 |
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不推荐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成分 |
盐酸法舒地尔 |
尼莫地平 |
性状 |
本药为无色澄明液体。 |
胃溶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状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 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 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 mg)。(3) 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 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 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 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 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 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