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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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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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30mg |
6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526 |
国药准字H20103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1)预防和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2)预防血管性头痛发作;(3)用于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缺血性突发性耳聋。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口服,常用量每次60~120mg(1~2片),一日二次。或遵医嘱。1.缺血性脑血管病:每次60mg,一日二次,连服一个月。2.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的脑血管痉挛:每次60mg,一日二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3.血管性头痛:每次60mg,一日二次,12周为一疗程。4.缺血性突发性耳聋:每次60mg,一日一次,五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 |
副作用 |
l. 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 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 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 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 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 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 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 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 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可出现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原有高血压者易发生)、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等症状。个别病人可出现震颤、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禁忌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 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 低血压患者。 |
严重肝功能损害禁用。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钙拮抗剂或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不推荐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成分 |
盐酸法舒地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性状 |
本药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片,无臭、无味,对光不够稳定。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 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 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 mg)。(3) 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 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 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 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 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 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肾功能严重损害、严重心血管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并应定期随访检查。严重低血压病人(收缩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