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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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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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6粒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65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它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天一次,每次1粒(10mg)。2-12岁儿童:体重>30kg,每次1粒(10mg),每天一次,体重≤30kg,每次5mg,每天一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大约90000名12岁以上过敏性鼻炎患者参加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口服氯雷他定10mg,每天1次,连续用药2周至6个月,用药组和安慰剂组因不良反应停药者发生率2%,副作用发生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安慰剂对照的过敏性鼻炎患者口服氯雷他定,发生率大于2%的副作用 慢性特发性荨麻疹患者服用本品的副作用与过敏性鼻炎者的类似。本品的副作用不随年龄、性别、种族的不同而不同。除了上述发生率大于2%的副作用以外,还发现以下副作用(发生率小于2%): 自主神经系统:流泪,流涎,潮红,感觉迟钝,阳痿,多汗。 一般状况:血管神经性水肿,虚弱,背痛,视物模糊,胸痛,耳痛,眼痛,腿部抽筋,抑郁,寒颤,耳鸣,病毒感染,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高血压,低血压,心悸,室上性快速性心律失常,晕厥,心动过速。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眼睑痉挛,眩晕,感觉异常,震颤。 胃肠道系统:消化不良,胃胀,味觉改变,食欲下降,便秘,腹泻,呃逆,食欲增加,恶心,胃炎,牙痛,呕吐。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肌痛。 精神神经系统:激动,健忘,焦虑,精神错乱,性欲下降,抑郁,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易怒。 生殖系统:乳房痛,痛经,月经过多,阴道炎。 呼吸系统:支气管炎,支气管痉挛,咳嗽,呼吸困难,鼻衄,咳血,喉炎,鼻干,咽炎,鼻窦炎,喷嚏。 皮肤及附属器:真皮炎,毛发干燥,皮肤干燥,光敏反应,瘙痒症,紫癜,皮疹,风疹。 泌尿系统:尿频,尿液外观颜色改变,尿失禁,尿潴留。 另外,服用本品还可偶发肝功能异常(包括黄疸,肝炎和肝坏死),秃发,过敏反应,乳腺增生,多形红斑,周围性水肿,癫痫。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用于对本品及其所含成份过敏者。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氯雷他定。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当与酒同时服用时,根据精神运动试验研究表明氯雷他定无药力相加作用。 2.在作皮试前的大约48小时应停用氯雷他定,因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