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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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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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20mgx14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04 |
国药准字H200513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25mg,高量一日不超过3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mg,分2~3次口服。 |
口服,成人:每日20mg~60mg,一日一次。从每日20mg开始,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患者反应可酌情增加至60mg,即每日最大剂量。增量需间隔2-3周。通常需要经过2-3周的治疗方可判定疗效。为防止复发,治疗至少持续6个月。 临床试验未见戒断症状的报道,但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有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因此需要经过1周的逐步减量方可停药。 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剂量减半,常用量每日10-30mg,从每日10mg开始,推荐常用剂量为每日20mg,每日最大剂量为40mg。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短暂且轻微。通常在服药后第一或第二周内明显,随着抑郁症状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晕、头痛、嗜睡、睡眠时间缩短、多汗、流涎减少、震颤、腹泻。在国外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中,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有疲倦、阳痿、失眠、多汗、嗜睡、喜打哈欠。下述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暂时认为可能与本品有关:血管性水肿、舞蹈手足徐动症、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肝坏死、抗抑郁药恶性综合症、胰腺炎、血清素综合症、自然流产、血小板减少、心律不齐、阴茎持续勃起症、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戒断综合症。 |
禁忌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对本品高度敏感者禁用。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化学名: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H-二苯并[b,f]氮杂卓-5-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9N23ClN2,HCl 分子量:351.32 |
氢溴酸西酞普兰。化学名:-1-(3-N,N-二甲氨基丙基)-1-(4-氟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 氢溴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双凸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儿童和青少年: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2.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焦虑症状可能会加重,这种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以减少药物的这种反应的发生。 3.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