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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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滴眼用利福平

规格

5g

滴丸 每丸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10ml
生产企业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818

国药准字H3402372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法用量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 4 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副作用

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禁忌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利福平。

性状

本品为凝胶型基质的无色至微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