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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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头孢克肟颗粒

规格

5ml:15mg

50mg*8袋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327

国药准字H10940128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1-2袋),一日二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200mg(4袋),一日二次。儿童一次1.5-3mg/kg(体重),一日二次,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头孢类抗菌素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混悬颗粒

注意事项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 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