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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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头孢氨苄胶囊

规格

5ml:15mg

0.125gx10粒x2板/盒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327

国药准字H44023207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500mg。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副作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 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