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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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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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
0.1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10 |
国药准字H2010327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广谱抗菌素。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伯雷汉氏菌属、大肠杆菌、沙雷氏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所引起的感染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橙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对青霉素过敏者、过敏体质的患者、高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孕妇、新生儿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