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规格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0.375g*6片
生产企业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10

国药准字H20020571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副作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注意事项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