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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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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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以洛美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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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303 |
国药准字H200836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副作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3.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 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 5.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