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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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规格

5ml∶15mg(以洛美沙星计)

20mg*8ml/支
生产企业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196

国药准字H2202036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禁忌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