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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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维A酸乳膏

规格

20g:60mg

0.025%(15g:3.75mg)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854

国药准字H2012325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用于寻常痤疮、特别是黑头粉刺皮损,老年性,日光性或药物性皮肤萎缩,鱼鳞病及各种角化异常及色素过度沉着性皮肤病,银屑病。

用法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外用。 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副作用

少见。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它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过敏者慎用。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的乳膏。

注意事项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