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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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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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60mg |
10g:2m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854 |
国药准字H13022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见。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它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过敏者慎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成分 |
本品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