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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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硫酸羟氯喹片

规格

10g:30mg(按洛美沙星计)

0.2g
生产企业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156

H2016030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用法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片剂为口服给予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 成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儿童 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儿童。 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发挥它的有益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反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副作用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视觉影像:视网膜变化和角膜的变化、皮肤影响、胃肠道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影响、肌肉神经影响、心血管系统影响、血液学影响、肝脏影响、过敏反应、代谢和营养系统影响。(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忌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先前存在眼镜黄斑疾病的患者; 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3.6岁以下儿童(200mg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成分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乳膏

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注意事项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在开始使用本品进行长期治疗前,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检查包括视敏度、中心视野、色觉盒眼底检查等。此后,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视网膜疾病雨药物剂量有很大相关性,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5mg/kg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