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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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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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30mg(按C17H19F2N3O3计) |
15g/支 |
生产企业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1 |
国药准字H310225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中毒性皮炎﹑壅滞性皮炎﹑钱币形皮炎及异位性皮炎;也可用于念珠菌感染的皮肤病及间擦疹﹑肛门及外阴瘙痒。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局部外用。一日2--3次,涂擦患处。详细内容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长期应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牛痘、水痘等病毒性皮肤瘸患者禁用。 2.念珠菌以外的其它真菌性皮肤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所含各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4.眼科及鼓膜穿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缩松1.0mg,制霉菌素100000单位,硫酸新霉素(按新霉素计)2500单位及短杆菌肽2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乳膏。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
1.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等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对此必须同时使用其他抗菌素治疗。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 2.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中毒和耳中毒,对于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病人应慎用。 3.有明显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4.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及长期使用,一般用药不宜超过4~6周。 5.涂药处如有灼烧、瘙痒、红肿时,应停止用药。 6.请将此药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