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规格

10g:30mg(按C17H19F2N3O3计)

20ml
生产企业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421

国药准字H2004058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副作用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禁忌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丙酸氯倍他索。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黏稠的液体。

注意事项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