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30mg(以洛美沙星计) |
2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176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副作用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禁忌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处方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此药。 |
成分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