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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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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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5mg(以利扎曲普坦计) |
生产企业 |
吉林春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12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1次5mg(1粒),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粒)。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困倦、眩晕、恶心、发烧感、食欲不振、GOT、GPT、γ-GTP、LDH上升等,副作用发生率低,毒性较小,耐受性良好。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颅内出血或有此可能的患者[脑血流量增加会使症状恶化] 3、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急性期间病灶部处于代谢障碍状态,伴随非病灶部的血流量增加作用,会导致病灶部的血流量降低] 4、孕妇或者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参见(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下] |
1 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 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 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 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 6 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7 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利嗪,化学名称为1-[双(4-氟苯基)甲基]-4-(2,3,4-三甲氧基苄基)哌嗪二盐酸盐。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颗粒粉末。 |
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必须慎用 (1)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严重肝功能损伤者会维持高的血药浓度] (2)疑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参见(其他注意)项] (3)震颤麻痹患者[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等)有导致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的报道,所以本品会使症状恶化] (4)处于抑郁状态或有抑郁病史的患者[据报道,类似化合物(盐酸氟桂利嗪)有导致抑郁症的报道,所以本品也会导致症状恶化] (5)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项] 2、特别注意 (1)本品必须用于偏头痛发作(每月发作2次以上)引起日常生活障碍的患者。 (2)由于本品不是缓解头痛发作的药物,因此在本品给药中发现头痛发作时,应根据需要使用头痛发作治疗药(酒石酸麦角胺,无水咖啡因等)。 (3)本品给药要充分观察症状的变化,如果由于头痛发作消失、减轻、患者的日常生活障碍消失,应该中止给药,充分权衡继续给药的必要性。症状没有得到改善时,应停止继续给药。 (4)因为本品会引起困倦,服用该药的患者必须注意不要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工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 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 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 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