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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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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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 |
每袋装3克、每袋装5克、每袋装10克 |
生产企业 |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79 |
国药准字Z1091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清热利湿,健脾止泻,缓急止痛,用于小儿湿热壅遏大肠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稀薄如水样,腹痛,纳差;小儿秋季腹泻及迁延性、慢性腹泻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
口服。一日3~4次;6个月以下,一次1.5~3克;6个月至一岁以内,一次3~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9克;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 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 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
地锦草、儿茶、乌梅、北山楂(炒焦)、茯苓、白芍、甘草。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黄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 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严重,有较明显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就医。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1~2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